欢乐暑期到 安全莫忘记 安阳已发生多起交通事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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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选择出行交通工具、乘坐交通工具也有年龄限制?不少群众可能都不清楚。7月5日,安阳市公安交警支队公布典型案例,针对暑期学生出行增多的情况作出了安全提醒。
“通过视频我们可以看到,6月26日14时30分许,文峰大道与中华路交叉口,这名家长骑着电动自行车带着孩子由西向东横穿马路,当时东西方向绿灯已经亮了,电动自行车正常通行,这时候一辆机动车在路口自西向南正常右转,结果发生了碰撞。”市公安交警支队事故处理与预防科民警杨作海指着监控视频资料说。
据了解,当天这名家长带着孩子前往市第八中学参加当天中招最后一门考试,但是由于这起事故,不仅家长受了伤,孩子因为脚部受伤无法参加考试。“ 这其中需要注意的是,根据《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,成年人驾驶自行车、电动自行车,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,在城市市区道路上可以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。”杨作海介绍,显然这种情况下,这起事故中学生已经超出了年龄限定。
杨作海还介绍了一起发生在今年5月的交通事故。当时两名初中生结伴骑着电动自行车,在文峰大道东段的非机动车道上逆行,经过一个闪口时与一辆经过闪口驶入非机动车道的机动车发生碰撞,造成两名学生不同程度受伤。
“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72条规定,驾驶自行车、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,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。事故中两名学生均未满16周岁而且逆行,所以负事故主要责任。”杨作海表示。
警方最后提醒,作为家长,一定要叮嘱孩子出行时遵守交通规则,控制车速,切勿在车流间穿行,不要追逐、嬉戏、打闹、逆行;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,特别是在路口人员比较密集的情况下,一定要把注意力集中到安全驾驶上,一些驾驶人随意接打电话、吸烟或者与乘客谈话的习惯,应当杜绝。(记者 赵慧 黄亚楠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