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阳市举报非法销售和运输散煤行为奖励办法出台
为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,动员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散煤污染治理工作。11月14日,安阳市燃煤散烧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印发《安阳市举报非法销售和运输散煤行为奖励办法》,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。
正文:
一、举报范围:安阳市禁燃区内严禁非法销售和运输散煤和蜂窝煤(政府指定销售和运输的洁净型煤除外)。
二、举报内容:非法销售和运输散煤和蜂窝煤的行为。
三、奖励条件:有明确的举报对象、具体的举报事实;举报内容查证属实;举报奖励对象为实名举报。同一案件由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,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。
四、奖励标准: 1、涉案散煤或蜂窝煤100吨(含)以上,奖励5000元;2、涉案散煤或蜂窝煤50吨(含)以上100吨以下,奖励4000元;3、涉案散煤或蜂窝煤5吨(含)以上50吨以下,奖励3000元;4、涉案散煤或蜂窝煤5吨以下,使用机动三轮车运输或销售的,发现一起奖励500元。
五、举报办法:市民发现非法销售和运输散煤或蜂窝煤的行为,可拨打电话“12315”(上班时间)、5923656(全天)进行举报,并凭有关证据到市散煤治理办公室(地址:市工商局,电话:5116555)领取奖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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